法律问答

你好,黄律师。去年10月底骑电瓶车的时候,我撞了一个56岁的大叔。我负全责。对方膝盖粉碎性骨折,做了两次手术,医药费5万。现在他出院了,我们会协商赔偿。我需要花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2 17:0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具体多少钱还是要由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受伤情况以及治疗费而定。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伤者可以与事故责任方协商赔偿,赔偿的项目和计算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伤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