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房屋受损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3 02:0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造成房屋受损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当事人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发生后,房屋被车撞,造成房主的个人财产损失的,可先请求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然后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也可由受害方持公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4、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

    6、实物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