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一个亲戚在工地做活路现在受伤了,公司不想管,因为受伤本人没有跟公司签劳务合同。是受伤本人通过包工头来做的这家公司的活路。今天去劳务局咨询,说现在我们证据不足,不能告公司,我想咨询可以不可以用过维护自己的权益来起诉公司

工伤索赔
2023-08-03 06:4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受伤的职工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来向侵权责任人索赔,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人身损害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地受伤老板不赔钱,属于劳务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工伤的,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于劳动者自己原因受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医药费。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工地受伤一年多了,老板不予赔偿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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