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面试的时候口头答应实习工资2500,合同上写了4000。我能让他给我4000吗?

讨薪
2023-08-03 08: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习期未满一个月发工资,同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无论实习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应给付相应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实习期间可以有工资协议。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实习生进入试用期,则按试用期的规定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如果实习协议有相关约定的,实习期间有工资。工资按照实习协议的约定来计算。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则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