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们好!
我是做服装生意的,因为和邻居上重了货,而他就出来大骂接着就打我对象[女]用脚把她踹倒在地
这时我一冲动就用菜刀砍在了他的胳膊上[法医鉴定轻伤偏轻]
我被拘留了10天和罚款500
现在协商解决他要我们陪赏医药费6000左右和误工费等共15000元
我对象有内伤可以鉴定为轻微伤[现在没有做鉴定]
现在做鉴定晚不晚[已10多天了]
如果协商不成对方就上诉


谁能帮我多说点意见

2018-08-10 19:0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故意伤害造成对方轻伤或者轻微伤的情况下,可能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如果在刑事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可以依法被进行取保候审。如果认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情况下,还会被依法进行开庭审理。
  • 如果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打人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派出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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