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妇害怕对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3 08: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对方具体伤势为何
  • 孕妇受惊吓,如果孕妇受到人身损害,对方存在过错,那么对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孕妇受惊吓,满足以下条件的,对方需要负法律责任:主观上故意追求伤害或致人死亡的目的,手段恶劣,并且造成严重后果。主观仅为戏弄,造成严重不良结果。主观仅为戏弄而且手段并不过分,只是因为行为人不可获知的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
    无意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民事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