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丈夫欠债很多,离婚后妻子有无义务不帮还债

离婚
2019-06-01 20:2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丈夫欠债,离婚的时候妻子要不要还,得看这笔债务是用来干什么的。
    (一)如果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妻子有偿还的义务;
    (二)如果能证明这笔债务是丈夫一个人的债务,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的,妻子可以拒绝还钱;
    (三)如果丈夫借钱是用于赌博的,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债权债务的,妻子完全没有还款的义务。谢谢阅读!
  •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