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和几个其他朋友喝酒后,在自家楼下开的赌博场所打纸牌,后来因身上没有多少钱,就向赌场老板借200元,但是当时老板没有借,我朋友觉得老板不借钱给他,在他朋友面前很没有面子,所以一气之下就把桌子给掀了,由于老板和我朋友认识,所以当时也就算了,可是后来,我朋友的另一个朋友因为老板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就动手打了老板,随后不久,老板就找来了广州当村的派出所的警察来,那个打人的朋友看到警察来了就跑了,而我的朋友却被警察带走了,人已经抓进去四五天,到现在还没有放人,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下拘留我朋友合法吗?合法的话属什么行为呢?情况比较急,请及时给予回答,谢谢。

暴力伤害
2018-08-10 19:1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 根据法律规定,饮酒后,拦截追逐、威胁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可以拒绝偿还。参与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者还可能构成犯罪。《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