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想要领养一个女儿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
2023-08-03 09:3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养个孩子需要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若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上述条件需要同时具备。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领养孩子需要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领养女儿需要的手续和条件是:
    1、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需具备的条件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2、需办理的手续是,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收养申请书、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收养女儿的条件有:
    1、夫妻双方需要符合规定的收养人条件,具体包括以上规定的年龄要求、抚养能力、子女要求;
    2、夫妻双方得协商一致后同意收养子女,因为确定收养后将由双方共同抚养,所以一定得经双方协商一致;
    3、需要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对收养人的要求有有哪些
    1、收养小孩时必须得年满三十周岁,以满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确立父母子女关系;
    2、收养小孩时收养人需无子女,即包括未生育子女、不能生育子女、子女已死亡以及无配偶者等情况;
    3、如果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那么得夫妻双方共同抚养;
    4、原则上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