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婚前买房,婚后还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3 09: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共同财产,但是加了配偶名字的除外。正常情况下,婚前父母购买的房产是可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对该房子依法不予分割;除非是婚前父母出资为自己买房,婚后当事人在房本上又加了配偶名字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视为对于配偶的赠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若父母在双方婚前购买的,则认定为其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若为结婚登记后购买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算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购买的买房子,则算是个人房产。一方的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如果说明是赠与个人的,那就是个人房产,没有特别说明的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