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妇房屋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有哪些规定?

房屋产权
2023-08-03 10:0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房产过户的手续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申请表、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审验材料;
    4、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夫妻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是:夫妻双方提交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至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缴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夫妻之间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产权公证;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等证件到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夫妻之间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产权公证;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等证件到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