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和一个已婚男人同居十几了,我们没有接婚,现在我要与他分手,他要告我,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要我赔偿他的钱哪些,我该怎么办

同居
2023-08-03 10:3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丈夫已没有感情,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由双方携带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未婚同居可以向对方请求分手补偿,但是对方也可以拒绝,请求分手补偿和拒绝分手补偿都是合法的。如果向法院起诉请求分手补偿,法院也不会支持。男女双方分手时,有财产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平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没有结婚但是已经同居的,双方分开的时候不能要求精神补偿或者青春损失费。但是如果双方期间有财产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有财产。如果另一方毁坏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可以要求补偿财产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