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一个有家庭的男人生了一个孩子,现在要分手

婚外情
2023-08-03 10:4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在未婚同居生下孩子后分手,可以通过证明本人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来争取抚养权。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的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同居有孩子了,同居一方想解除关系,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解除关系,协商还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问题;也可以以孩子抚养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同居生子后分手孩子一般该由孩子的父母双方共同抚养,也可以由一方抚养,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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