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煤矿,才发生了矿难,工人们冒着危险救援完,公司说放假,说公司困难没有钱发工资,就让我们回去!说有养老保险金的公司可以给交上点,我们可以要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01 20:4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规定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社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或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社会困难户。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一是城镇职工,二是城镇居民,三是农村居民。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区别不是很大,主要是缴费上,事业机关的基本养老险相对来说,个人担负的较少,对工龄也要算的,虽然之前不一定是缴了钱的,保障上由于视同缴费年数较长,所以领取的相对较多。
    不过随着国家要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所以2者最终会走在一起。
  •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工资部分低于当地的再低工资标准的合同,劳动者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中部分有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补签工资调整到高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劳动协议。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就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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