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没有红绿十字路口碰撞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3 11: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承担责任存在如下情形: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被撞应该负有次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还要看交警出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
    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