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超市上班,临时有事找了经理请假,他不请,然后我就说不干了,他说扣我三天工资,你说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3 11: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无缘无故扣员工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扣工资:劳动者请事假;劳动者无故旷工;劳动者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因本人的原因而给公司造成其他的损失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公司如果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是无效的。该行为属于恶意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来解决。
    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公司如果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是无效的。该行为属于恶意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来解决。
    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