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为什么离婚后户口迁不回原籍,因为原籍派出所的人说我现在的户口属于城镇户口,原籍属于乡镇。如何解决这种情况?

2023-08-03 12: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及资料,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主任及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户口迁回农村具体手续:
    1、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双方一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的户籍处,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原本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将要落户地方的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就可以把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但是户口性质不能再转回农业。
    因此也无法参加村集体的征收分配。如果所要转入村的,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然后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看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户口准入政策。如果通过了,半个月就可以办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离婚后女方户口是能迁回原籍的。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