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材料来证明是被胁迫
结婚。对方的胁迫行为需具有违法性;且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结婚的,才属于
胁迫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