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庭暴力的一方,很难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夫妻一方在
离婚前如果已经对孩子经常施暴,那么离婚后由该方继续直接抚养孩子的话,显然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磨灭伤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