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爸是A和哥从小就没有了父亲,我哥在B家,我随娘在继父家农村长大的,本来我和哥小时候还是农村户口,在亲爸去世以后B把我和哥的户口弄到B家的户口簿上了B也是A只生了五个女儿,B后来也去世了,现在我和哥一无所有,都四十了对象都谈了很多没女人愿意,也想是个农民还有地种,可是现在没房、没地没依靠,继父不管这些还盼着我们寄钱回去,我们哥俩这一辈完蛋了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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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的
民事权利,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畴。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或一方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承包而享有的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土地承包经营
合同的承包方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土地面积,没有成为家庭成员的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财产权,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司法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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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
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
遗嘱继承,在
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
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
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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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