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两个。两个孩子不是两个孩子不想和我在一起。我以前工作过,给了我丈夫6万元。我现在不想分享我的财产。我也不想给孩子们抚养费。我只想回到我的6万元离婚

子女抚养
2023-08-03 14: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办理离婚的,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并也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确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后,因为抚养孩子的负担可能会较大,所以直接抚养人会请求多拿财产,那么,这是否能够得到允许,可以先明确离婚财产分割需遵守的原则。
    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协商不下,或是双方都不知道怎么分割的,请求法院审理时会遵守以下原则:男女双方平等原则,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所谓照顾,其实就是可以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或是为保护较为弱势的女方权益,从而给予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通常情况下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女方可以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两个方面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协商方案。比如在财产分割时,自己照顾子女比较多,可以要求补偿,又或者对方有过错行为,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