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双方双方签下一份房产协议,想将房子赠与孩子并有双方签字,可是一方不执行,可否走法律程序?谢谢。

2019-06-01 22:0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现行规定):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房屋赠与协议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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