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顶楼的自交钥匙开始漏雨。每年都有开发商上报,但是一直没有修好。现在质保期已经超过了,开发商说不解决。这合理吗?

业主维权
2023-08-03 14: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专管这事,实在不行可以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
    楼顶是公共使用的,过了质保期小的维修应该是楼上下分摊维修费用,大的维修如果能申请维修基金的话,不用说,申请不了,也是楼上下分摊,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
    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
    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法律分析: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专管这事,实在不行可以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
    楼顶是公共使用的,过了质保期小的维修应该是楼上下分摊维修费用,大的维修如果能申请维修基金的话,不用说,申请不了,也是楼上下分摊,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
    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
    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首先找物业和开发商进行协调,处理不了,可以到质监局进行投诉。对于开发商来说,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的保质期。质监局有权要求开发商作出解决。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