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父亲不支付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8-03 14: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离婚不给子女抚养费的解决方法如下:
    1、父母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申请要求支付抚养费。
    2、若对方无正当理由仍拒绝支付抚养费,则此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3、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一、父母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父母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先协商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诉讼之后对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则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其实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抚养费数额的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 一、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抚养费不给,具体情况如下:
    (1)
    1、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先找对方协商;
    (2)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