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一年的合同,住了半年,现在回家,还有一个半月的租金和押金,现在押金和租金都没有退还,这个还能回来吗?

房屋租赁
2023-08-03 15:0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当事人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中途退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要求返还押金。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有关押金的条款确定是否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合同中明确是一年或者以上的,那么也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合同中明确有写到未租满一年不退押金的,这种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承租方在签字之前看清楚并明确自己是否会长期租住。第二种情况就是一年的合同中未明确押金是否退还,这种情况尽量采取协商的方式,可以站在出租方的角度考虑,帮助其恢复房屋原状并且有条件的话帮助他找下一个租客,这样的话更利于押金的尽快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租合同未到期但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的,押金依然能退回。但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退租,不退给承租人押金的,则出租人可以不退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