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玩学生的手机没有在学生的同意下就看学生的隐私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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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摔学生手机可能涉嫌
故意毁坏财物罪,但一般不会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因为老师主观上的首要目的是教育学生,在学校,老师有监督教育学生的权利,学生也有认真学习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应当有相应的自制力,不应当沉迷于手机游戏而玩物丧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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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如果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看别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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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
1、如果是老师没收后不还给学生及其家长,违法,侵害学生对于自己手机的所有权;
2、如果是老师暂时没收然后放假归还,不违法,这是老师对于学生学习的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
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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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