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房子转让给他人后,能不能要回来?

房屋买卖
2023-08-03 15: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与他人的房产,在以下情况可以要回来: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不可以要回。因为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自登记之日起。房屋所有权自办理过户手续后,已经发生物权变动。新的房屋登记人,享有房屋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一、赠送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1、赠送的房产是可以要回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权利转移之前;
    (2)非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4)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怎样才有效
    赠与合同有以下三个生效要件:
    1、赠与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赠与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还要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但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则赠与合同不成立,自然也不成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