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拆迁院子算面积吗

拆迁补偿
2023-08-03 15:4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一楼小院一般情况下算面积补偿。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拆迁补偿,正房、辅助用房、禽畜舍、院子、房屋外围的围墙内的土地属于宅基地的范围。
    应当得到补偿;但小院属于没有产权的部分的,不会得到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时土地证上的合法面积算。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或宅基地证是土地拆迁赔偿的依据,也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一般以土地证面积或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范围的确定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拆迁的时候超出面积应对超出面积的合法部分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