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朋友喝酒之后,开车撞石头上了,车应该是报废了,这样的话,是不是需要自首,会有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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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贩毒属于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量刑以贩毒的数量为依据。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第三百四十七条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刑法规定的自首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严重,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仍然可能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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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主要有以下处罚: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该规定指出:
A.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B.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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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报废车辆的处罚,若还在酒驾的情况下,则和酒驾醉驾合并处罚。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4.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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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意见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以及交通事故一般自首情形,交通事故自首的情形有:
1、交通事故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没有表明自己是肇事人,但是没有逃离事故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
2、交通事故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发生,明知有人报案但仍在事故现场等待,在抓捕时没有拘捕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肇事事实如实供认的。
3、在司法机关还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确定,还在进行一般性的排查询问时,当事人主动交代自己的肇事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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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