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没有房子,能申请宅基地吗?

土地纠纷
2023-08-03 16: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农村宅基地条件,可以具体咨所在地相关部门。一般申请条件如下:
    1、因分户缺少宅基地;
    2、外来人口落户到当地,没有农村宅基地;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被消失。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区域,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居所。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申请农村宅基地条件,可以具体咨所在地相关部门。一般申请条件如下:
    1、因分户缺少宅基地;
    2、外来人口落户到当地,没有农村宅基地;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被消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农村户口申请宅基地的流程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获得宅基地。一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