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的房地产抵押需要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吗?

抵押担保
2023-08-03 16: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房产需要到房地产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当事人应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发放房屋他项权证。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法律分析: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办理房地产抵押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能够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六)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
    设立最高额抵押权的,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最高额抵押合同与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当事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时,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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