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相亲两天女方就要了3万多彩礼,不到半月我提出分手,女方和媒人欺骗说只退一半彩礼,不知另一半现在是否可以要回?

彩礼
2023-08-03 17: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一年可以返还彩礼,但并不一定要全额返还。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支付方能提供证据证明确已支付彩礼的,该彩礼钱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解除同居关系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但是否要全额返还,男女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受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可以的,彩礼一般是视为附条件的赠送,而条件就是男方和女方登记结婚。如果条件没有完成,赠送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这里,男方和女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条件未达成,可以撤回。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婚前男方提分手彩礼能要回。男方婚前提分手说明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若夫妻双方未登记结婚,男方当事人在分手后请求女方当事人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所以男方可以在和女方分手后依法要回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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