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哪里找领养家庭?

收养
2023-08-03 17: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
    1、被收养人需要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需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寄养家庭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没有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
    2、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以及不良生活嗜好;
    3、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等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第八条
    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三)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四)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五)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 领养小孩的部门: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都可以做为送养人,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