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一般不需要负
连带责任。但若为共同承揽人,除另有约定外,应当需要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
合同。
且承揽
合同履行过程中,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八十六条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