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缓刑的时候,会不会通知公安部门

2023-08-03 18:2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了缓刑是否会通知单位,在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可以送达,但也有可能不送达所在单位,而向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送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若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宣告缓刑的,一般会对其提前进行通知。法官宣告缓刑的,将会以当庭宣告或者定期宣告的方式,公开告知被告方和检方适用缓刑的决定。不会提前通知任意一方。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判缓刑一般不会通知家人。因为判缓刑不需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并且要由社区矫正机构对其实行社区矫正,所以不需要通知家属。如果缓刑期满,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