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公把房子转让给我丈夫,我媳妇有份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4 03:3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具体的理由如下:
    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释
    (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 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虽然是赠予你也是有权力的,夫妻不离婚就属于你们所有,如果赠予只是老婆名字不给你也正常
  • 是的,属于共有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