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走了。如果发生事故,我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4 04: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开车的不是车主,属于租赁、借用车辆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未经允许擅自驾驶他人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交通事故中责任不明显时,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责任对不明显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法律依据:交通事故中责任不明显时,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责任对不明显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