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拖欠工资半年,只知道老板的名字和电话,能起诉吗

讨薪
2023-08-04 06: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书可以这样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应当是用人单位,那么必须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证据和其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起诉,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老板拖欠工资不可以直接起诉。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是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劳动者需要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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