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证扣分12分,已经五年,现在可以补考吗?

2023-08-04 06:5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和当地交管部门沟通了解
  • 驾驶证扣分12分需要补考理论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其驾驶证,并且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学习后,取得考试合格的,才能取回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 驾驶证扣12分要重新考科目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积分周期被扣满12分,相关部门会扣留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参加为期5天的道路安全交通的学习;学习结束之后,拿着《培训结业证》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之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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