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追诉期是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04 06: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追诉期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是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分割离婚财产所需要的时间。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上诉期限是:
    1、对一审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裁定、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限一般为三十日;
    2、前述的二审裁定期限为三十日,二审判决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