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直行超车右转,然后后面有一辆电动车撞到我的后轮,然后倒在地上,鼻子出血,然后带我去拍电影。我没有要求我索赔1500元。我需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4 07:1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私下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之后,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需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