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期徒刑有选举权吗

刑事辩护
2023-08-04 08:1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依然有选举权,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如果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在附加刑的执行期间,被执行人不享有选举权。如果被判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则终身不享有选举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被判处有期徒刑后有选举权,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选举权。通常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剥夺的政治权利中包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选举权。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