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做了一个工地,现在工地完工了,不过甲方还没给我结工程款,不过现在我欠材料款,(钢筋)12万元,当时签了欠条,答应2018年2月份结清,我陆陆续续的结了8万元,现在到9月份还差4万元没有结清,他现在去法院起诉我,我现在也没钱给,我的工程款又没下来,如果现在不还,我要承担什么后果呀

2019-06-02 05:25: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
    法律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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