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村住宅基地。院套扩建占地面积

土地纠纷
2023-08-04 10:2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 法律分析:
    (一)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 的80%:
    (二)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
    (三)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积在符合规划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不大于300平方米:
    (四)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
    10.5米,屋顶坡度不大于30度。法律依据:《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
    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