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孩子被电瓶车撞断两根小腿骨,但对方没有赔偿能力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4 10:5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瓶车撞人并且负全责,但对方不赔偿的,受害人一方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尽量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接入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受害人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协商的方式维权,也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受害人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受害人向法院起诉的,要注意保留证明侵权行为发生、损害结果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我家小孩被车撞了,车主全责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投有车辆保险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