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人已经离开十多年了,他的结婚证已经拿走了。如果他想离婚,他该怎么办?你需要什么材料?我来自浙江,我的女人来自湖北省宜昌市,我的结婚证是宜昌市夷陵区领取的

起诉离婚
2023-08-04 11: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需要带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并且提起离婚诉讼的,除前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书面起诉状等材料,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这里要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我国婚姻采取登记要件主义,也就是说只有进行过结婚登记,才形成婚姻关系,当然特殊的事实婚姻关系除外。
    按照你的描述,说白了从法律上说,你根本没有结过婚,所以无需离婚。

    你可以直接走,但是前提是需要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具体可以咨询律师处理
  • 双方当事人需要办理离婚证的,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单位、居委会开具的介绍信的材料,亲自到任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处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一个月内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后,正式解除夫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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