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拆除的交通事故钢板能否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4 12:2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后去哪里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在有相应的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相关的鉴定,如伤残等级鉴定等。但一般建议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经由法院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结果更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不可以做伤残鉴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四章第一条规定,鉴定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第四章第二条规定,鉴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