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右粗隆间骨折,出院后每天的护理费和营养费是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4 12: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护理费的期限是依据车祸受害人的治疗恢复时间确定的,按实际住院时间结算。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护理期结束。受害人因车祸导致残疾的,可以根据相关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一般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期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给付护理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享有请求赔偿义务人支付交通事故护理费的权利。
    护理费,是指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终结后因伤残需要护理的受害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对于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确定。
  • 要看具体的伤情,看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如果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是出院后要额外增加营养,那么就需要赔偿。另外,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的话,也是需要赔偿护理费的,护理的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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