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子的时候,中介一直拖欠,然后联系不上房东

房屋中介纠纷
2023-08-04 12: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租客不给钱房东怎么办
    1、拖欠房租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租客原来一直按时交房租,只是最近一个月未按时交,说明租客在经济上遇到了困难,作为房东可及时与租客沟通,在房东接受的情况下,可以延迟交租的日期;
    (2)如果租客对于拖欠房租不做出正面的回应,并拒绝与房东沟通,房东可以上诉法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 租房到期联系不上房客视为房屋租赁合同已失效,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因为你描述的情形不是非常清楚,现根据一般理解给您建议:
    1、首先,给中介公司送达书面催款通知书,如果不方便,也可以给中介的联络人或负责人发送信息、微信等。
    2、如果中介不回复或仍不支付房租,你可以自己与租房者沟通,说明中介拖欠房租的情况,并告知房东以后将房租直接交给你。为了打消租房者的顾虑,你应当与其签订协议并出具收据。
    3、你也可以向中介的主管部门(一般是房管局)进行投诉。
    4、如果最后实在是无法解决,就只能进行诉讼了。如果你与中介之间没有其他异议,你大可不必找律师,现在基本都实行网上立案了,自己到当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诉讼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