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事故导致脚踝处骨折,对方付全责,请问对方该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4 13: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脚踝骨折时,主要赔偿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交通费;
    3、营养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5、误工费。其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脚踝骨折的,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其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一、交通事故脚踝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脚踝骨折赔偿如下:
    (1)医疗费;
    (2)交通费;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乘实际住院天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
    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不用交费,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
    4、修好车后,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